更正內容如下:
一、原比選公告8.其他要求:8.1比選申請人具備獨立企業(yè)法人資格;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(yè)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,且需同時具備《承裝 (修、試) 電力設施許可證》 (承裝類和承試類) 四級及以上資質證書,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。
更正為:8.其他要求:8.1比選申請人具備獨立企業(yè)法人資格;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(yè)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,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。
二、其他內容不變。
比選人(全稱):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代理機構(全稱):四川政國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3年0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