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匯幼兒園食堂食材采購項目
補遺01
致各潛在比選申請人:
1.原第二章 比選申請人須知 第3項最高限價“采用下浮比例報價,以當月基礎價格下浮10%作為最高限價”更正為“采用下浮比例報價,以當月基礎價格下浮0%作為最高限價”。
2.原第二章 比選申請人須知 第3項最高限價中的注“4.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比選申請。(如:下浮0%、下浮-5%或下浮5%的為無效比選申請)”。更正為“4.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比選申請。(如:下浮-2%的為無效比選申請)”。
3.其余內容不變。
比選人: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文匯幼兒園
比選代理機構: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龍馳產業(yè)發(fā)展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25日